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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第六批国家级传承人评审专家产生办法的公示

政策来源: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2-08-05 | 14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第六批国家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条件。我局制定了《成都市第六批国家级传承人评审专家产生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5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处。

受理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1923室

邮    编:610042

联 系 人:任老师

受理电话:028-61885370

 

附件:成都市第六批国家级传承人评审专家产生办法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8月5日


 

成都市第六批国家级传承人

评审专家产生办法

 

一、评审专家组构成

(一)根据成都市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总体情况,在四川省文旅厅非遗专家库、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库、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专家库中按照非遗类别分别遴选专业对口、评审经验丰富的库内专家20名,其中14名为首批专家名单、6名为候补专家名单。

(二)评审组由7名专家组成,包括表演艺术类2名、工艺美术类2名、美食类1名、综合类2名。

(三)在7名评审专家中,经推荐产生评审组长。

二、评审专家产生程序

(一)评审专家抽取活动于2022年8月11日10:00在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行。

(二)本场活动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对专家进行分类编号,工作人员按照四个类别分别抽取编号及对应专家。

(三)抽取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立即以电话形式现场联系本人,若专家因故无法参加,则继续补充抽取。

(四)若相关类别中,无法抽选到相应数量的专家,则首先在该类别中的候补专家名单中进行补充抽取,最后在综合类中进行补充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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