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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新经济“双千”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1-03-09 | 3344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条按照“需求侧场景化、供给侧产品化”的工作方法,坚持“城市场景化、场景机会化、机会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发布集中化”工作思路,构建市级部门统筹协调、区(市)县具体落实、各创新创业主体踊跃参与的工作体系,构建机会释放、项目包装、策划发布、传播营销、对接撮合、评估问效、迭代改进的工作机制,探索形成“场景牵引供给、需求释放机会”的城市场景供给路径。

                                                           第二章  参与主体

      第四条发布活动统筹单位。市新经济委负责抓好“双千”发布总体方案策划和年度排期,制定活动宣传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市投促局负责“双千”招商引资指导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双千”发布宣传指导工作。
      第五条发布活动牵头单位。与发布会主题相关的市政府部门负责针对专场主题开展策划,指导实施单位组织落实,负责收集整理拟发布的新场景、新产品信息,负责协调各区(市)县及所属产业功能区、市属国有企业、新经济企业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布场景和项目相关信息。
      第六条发布活动承办单位。承办区(市)县负责“双千”发布会活动执行,负责经费和场地保障。
      第七条发布信息供给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区(市)县及所属产业功能区和市属国有企业等场景供给单位主动释放城市机会,持续发布场景和项目;新经济企业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创业主体,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发布新产品和技术转化成果。供给的信息须明确供需主体、供需内容、性能指标、经济指标、联系方式和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并按照“谁上报、谁负责”原则,由各报送单位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审核把关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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