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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1-06-28 | 1960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办发〔2021〕61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21-06-22生效时间:2021-06-22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2日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激发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加快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  
 (一)支持打造数字化企业。鼓励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建设企业数字基础设施,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等企业核心资源,争创国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支持企业或机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数据流通与应用,采用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开展数据服务,构建多源异构数据融合、隐私安全计算等算法库,提高数据挖掘分析和安全供给能力,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增值,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或机构将高价值数据接入数据服务平台加强应用,按照该数据流通收益的10%给予数据接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获得政策支持的平台,原则上应面向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免费服务。  
(二)支持构建数字化产业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或机构,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数据通道,以区域、行业、园区为整体,促进全渠道、全链条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打造数据供应链引领资源、人才、技术、资金流,促进要素资源快速流动优化配置、产业链高效协同,对于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获得政策支持的平台,原则上应面向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免费服务。  
(三)鼓励培育数字化生态。支持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金融服务企业等在细分行业开展跨行业合作,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鼓励企业或机构建立公共开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共享技术、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中台等资源,推动基础软件、通用软件、算法开源和数字技术产品、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整合封装,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对于由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且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含),按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年度运营成本的10%给予运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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