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邛崃范本”。
二、补助对象及个数
各镇(街道)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的川西林盘建设项目,全市范围内补助2个。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实施。
四、支持方向
(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川西林盘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林盘内川西民居风貌改造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绿化等公共环境设施)。
(二)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推动国家级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和项目投资促进。
(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
(四)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川西林盘建设的策划、规划、宣传等工作投入;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五、项目性质
成都市级核准备案制。
六、项目完成期限
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审计及报账。
七、实施程序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制〔2019〕14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计〔2018〕32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备案。
(一)自愿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邛崃市级评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地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审批通过拟支持的项目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具体实施项目。
(三)成都审批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以上程序后,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汇总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
八、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围绕本区域资源禀赋、文化元素、社会招引、主题定位、区域集中连片打造布局等各类因素开展项目申报。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一旦发现项目建设中出现违纪违规情况,应取消该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并严肃查处。实施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整改存在问题。
(三)严格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