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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高端软件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 发布时间:2022-07-21 | 305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条 支持企业股权融资。对直接获得投资机构(中国基金行业协会备案)或非关联国企(央企)、国资控股平台公司股权投资,且单轮投资金额达到 500 万元(含)以上的未上市工业软件企业、网络信安全企业,经认定后,按照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 20%给予融资企业每年最高 1000 万元补贴。

第五条 支持专业资质认证。对首次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乙级资质的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支持企业市场拓展

第六条 鼓励产品服务应用推广

支持方向一:引导高新区公共部门、平台公司和重点企 事业单位网络安全投入占信息化总投入比例不低于 10%。

支持方向二:鼓励企事业单位采购区内企业研发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工业软件产品,年度采购金额在 100 万元(含) 以上的,经认定后,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 80%,给予采购单位每年最高 1000 万元补贴。

支持方向三:鼓励企事业单位采购区内企业提供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业软件服务或解决方案(供应商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不低于 5%),年度金额在 300 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后,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 30%,给予采购单位每年最高 500 万元补贴。

第七条 鼓励链主链属企业合作。鼓励软件企业承接四川省外项目向区内企业发包,对签约合同金额 500 万(含) 以上、且向区内企业分包比例达到签约合同金额 10%以上的工业软件、网络信息安全项目(不含国家专项),经认定后, 按照项目实际发包金额最高的 30%给予发包企业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500 万元。

第八条 提供项目应用场景。对纳入市级以上后备上市库的软件企业,根据其应享受本政策年度补贴资金合计总额 的 2 倍,由高新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通过新基建、智慧蓉城等项目方式给予支持(不重复给予资金补贴)。

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第九条 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鼓励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及顶尖创新团队围绕工业软件、网 络信息安全领域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团队、链主、高校院所主导设立的新型 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 5 亿元资金支持。

第十条 支持工业软件协同攻关。鼓励区内工业软件企业牵头组建或参与联合体,以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协同攻关。 对牵头或参与央(国)企、科研院所的研发设计类、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联合攻关,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评定后,按照牵头或参与企业在项目攻关过程总投入的 50%,给予最高2000 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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