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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高端软件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 发布时间:2022-07-21 | 30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现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高端软件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发送邮件:488617724@qq.com

邮寄地址: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成都高新区天华二路219号天府软件园C区2楼,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28-63920753;028-67642532(工业软件方向);028-65221957(网络信息安全方向)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高新区高端软件产业建圈强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2022年7月21日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端软件产业

“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成都高新区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全国高端软件集群高地,特制定本政 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重点支持以工业软件、网络信息安全为核心业务, 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端软 件企业、以及软件行业专业机构。

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条 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剥离工业软件业务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对新成立且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软件业务收入达到 500 万元(含)以上的工业软件企业,经认定后,按照其软件业务收 入的 20%,给予最高 2000 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二条 支持企业规模壮大

支持方向一:对工业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

2000 万元、3000 万元补贴;营业收入 2 亿元以上,每增加 1亿元,再补贴 500 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贴 1 亿元。营业收入规模上台阶按差额补贴。

支持方向二:对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3 亿元、5 亿元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800

万元、1000 万元补贴;营业收入 5 亿元以上,每增加 1 亿元,再补贴 200 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贴 5000 万元。营业收入规模上台阶按差额补贴。

第三条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对通过对外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工业软件、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实际控制权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按照其实际 并购出资额 5%的比例,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补贴。

第四条 支持企业股权融资。对直接获得投资机构(中国基金行业协会备案)或非关联国企(央企)、国资控股平台公司股权投资,且单轮投资金额达到 500 万元(含)以上的未上市工业软件企业、网络信安全企业,经认定后,按照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 20%给予融资企业每年最高 1000 万元补贴。

第五条 支持专业资质认证。对首次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乙级资质的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支持企业市场拓展

第六条 鼓励产品服务应用推广

支持方向一:引导高新区公共部门、平台公司和重点企 事业单位网络安全投入占信息化总投入比例不低于 10%。

支持方向二:鼓励企事业单位采购区内企业研发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工业软件产品,年度采购金额在 100 万元(含) 以上的,经认定后,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 80%,给予采购单位每年最高 1000 万元补贴。

支持方向三:鼓励企事业单位采购区内企业提供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业软件服务或解决方案(供应商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不低于 5%),年度金额在 300 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后,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 30%,给予采购单位每年最高 500 万元补贴。

第七条 鼓励链主链属企业合作。鼓励软件企业承接四川省外项目向区内企业发包,对签约合同金额 500 万(含) 以上、且向区内企业分包比例达到签约合同金额 10%以上的工业软件、网络信息安全项目(不含国家专项),经认定后, 按照项目实际发包金额最高的 30%给予发包企业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500 万元。

第八条 提供项目应用场景。对纳入市级以上后备上市库的软件企业,根据其应享受本政策年度补贴资金合计总额 的 2 倍,由高新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通过新基建、智慧蓉城等项目方式给予支持(不重复给予资金补贴)。

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第九条 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鼓励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及顶尖创新团队围绕工业软件、网 络信息安全领域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团队、链主、高校院所主导设立的新型 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 5 亿元资金支持。

第十条 支持工业软件协同攻关。鼓励区内工业软件企业牵头组建或参与联合体,以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协同攻关。 对牵头或参与央(国)企、科研院所的研发设计类、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联合攻关,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评定后,按照牵头或参与企业在项目攻关过程总投入的 50%,给予最高2000 万元补贴。

第十一条 支持高端软件创新供给

支持方向一: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基于国产化工业数据底座及内核引擎,面向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关键环节研制自主 创新工业软件产品。企业当年研发投入达到 500 万(含)以上的,经认定后,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 2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2000 万元补贴。

支持方向二:支持网络信息企业提升技术产品的云化能力,发展云化安全服务新模式,对通过云平台提供服务,实现年度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销售收入的 2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

五、加快产业人才引育

第十二条 支持人才创办企业。对“四派人才”(蓉归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 3 年、500 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视团队规模提供 5 套以内的人才公寓;保障提供相对应的子女入学学位、购房资格。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则按照股权融资额的 10%给予启动资金支持,其中一般“四派人才”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 50万元,高层次“四派人才”(世界 500 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校专家教授、海归高层次 人才、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 有过多次成功创业经历的创业者等)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 高 500 万元。

第十三条 加快专业人才汇聚。对工业软件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企业新聘用年工资薪金所得(不含分红)15 万元~30 万元区间,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才,最高按照人才年度实际工资薪金所得(不含分红)的 80%给予用人企业补贴,每年补贴人员总数不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 30%。

第十四条 支持高端人才引进

支持方向一:参照《成都高新区急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专项支持政策(试行)》(成高管发﹝2022﹞1 号),对工业软件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企业面向全球引进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的急需产业创新领军人 才,经认定给予 3 年、每年最高 500 万元人才补贴,最高 500万元安家补贴或赠予 1 套专家公寓。

支持方向二:对工业软件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企业聘用 后实际工作满 1 年,年均实际工资薪金所得(不含分红)达到 50 万元、100 万元的核心技术及高级管理人才,可分别参照成都高新区金熊猫 B 类、A 类标准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六、完善产业生态环境

第十五条 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专业机构建设开发服务类、技术标准类、适配评测类、人才培养类、 咨询规划类等软件共性技术或服务的平台。根据平台类型、服务能力、企业使用质效等指标每年综合评定后,最高按照平台年度建设投资总额的 80%,每年给予平台建设单位最高5000 万元补贴;最高按照企业年度使用平台服务费用的 80%, 每年给予使用企业最高 100 万元补贴。

第十六条 加大产业投资力度。设立总规模不低于 100 亿元的高端软件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工业软件、网络信息 安全优质项目落地、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并购整合。

第十七条 支持展会赛事活动。支持软件企业或专业机构举办经高新区认可的工业软件、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相关会议论坛、品牌赛事活动。对总投入 200 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按照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 50%给予承办企业(机构)最高 500 万元补贴。

七、附则

(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 60 日以后执行,有效期 5 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二)本政策属于《成都市支持打造高端软件产业链的专项政策》的成都高新区配套政策。与市级政策类似条款, 经审核认定,超出市级的部分由成都高新区给予支持。

(三)成都高新区内与本政策重叠的同类政策按照就高 不就低原则享受,且不重复享受。

(四)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由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区内相关部 门、平台公司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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