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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2-07-08 | 35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各项创业帮扶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积极引导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续优化“五险一金”线上线下缴费渠道,为创业大学生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保缴费服务。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七)建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保障、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专业化一站式孵化服务。举办系列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经验交流活动,搭建平台,促进全省创业孵化基地之间经验交流与资源对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专职机构建设,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各15个。加强校企合作,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支持建设5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双创实践教学基地,将建设情况纳入高校绩效考核范围。鼓励校企联合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不少于5000个、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500个。(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以西部双创示范基地联盟融通发展为引领,切实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鼓励各示范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服务支撑平台,深入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等专项行动,总结推广服务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将相关成效纳入示范基地评价指标加分项,促进示范基地高水平建设发展。新建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高校类示范基地布局形成覆盖本科和专科(高职)、公办和民办、部委属和地方属各类各层次高校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体系。推动高校类示范基地与区域类、科研院所类、企业类示范基地结对共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指导高校类示范基地所在城市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推进国家和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中央(省属)企业、科研院所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创新资源,利用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园区。与专业对口的国内知名高校及其院系签订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精准化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研究生到省属监管企业开展实践锻炼。(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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