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的意见》(成委办〔2018〕19号)、市社治委《关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社治发〔20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九项措施》(成社治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的服务辖区村民,结合我村村民需求,拟定在2022年社区保障资金中使用203080元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报名参加。
一、申报主体
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经营范围应与项目内容契合,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
(二)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三)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四)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新成立公司除外);
(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发包项目内容
(一)《微更新打造》项目
1.项目金额:40000元
2.项目要求:在村内主要路口打造文化墙,逬行产业文化宣传。
(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1.项目金额:99762元
2.项目要求:在村内重要路口安装路灯,亮化村内道路,方便村内村民及路过的行人及行车夜间出行,保障安全。
(三)《基础设施维护》
1.项目金额:63318元
2.项目要求:对村内损坏的道路进行维护,使道路畅通无阻,确保路过的行人及行车的安全。
三、申报要求
(一)社会组织或公司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为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卧龙村;
(二)一个组织或公司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3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普惠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与实际需求相呼应;
(四)申报组织或公司需深入村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结合前期需求进行项目设计;
(五)项目要关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六)申报组织或公司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申报组织或公司应围绕“撬动村民参与,解决村问题,推动村自治和公民教育”的整体目标设计申报项目;
(八)社会组织或公司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组织或公司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
其中,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申报组织或公司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