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对象
中小微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
1.眉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请表(见政策原文)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企业填写眉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请表。
(二)县(区)、园(新)区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三)初审合格的企业,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备至中心。
(四)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复核。
(五)复核通过的企业自主选择经中心认定的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产品。
(六)企业与选择的服务机构洽谈,签订服务合同。
(七)凭签订的服务合同,企业到中心备案。中心根据服务合同金额核定服务券(虚拟券)金额,并建立服务档案。
办理时限
一年
办理地点
县(区)、园(新)区经信部门
咨询电话
028-3816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