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国资委推荐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总数不超过 3 个,且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行业领域不重复。成都 市推荐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总数不超过 10 个,第一批数字化 转型促进中心所在市(州)或数字经济发展创新示范区所在市
(州)推荐数量不超过 3 个,其他市(州)推荐数量不超过 2 个。原则上各市(州)推荐的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不超 过 1 个,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聚焦行业领域不重复。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管理单位要强化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 设的认识,积极组织推动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资源整合、 工商注册等工作。
(二)各申报管理单位要指导拟申报单位按照《四川省数 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编制建设方案, 对组建方案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 7 月11 日前将经遴选、初审后拟推荐的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汇 总表、基本情况表和建设方案(一式三份,含电子档)报送省 发展改革委。
(三)根据申报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现场考察,按程序确定2022 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名单。 联系人:杨思齐,86705773
附件:
1. 2022 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2. 2022 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基本情况表
3. 2022 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附件 1
2022 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 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3000 字以内) 二、项目建设背景与意义
(一)拟申报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类型;
(二)国内外各类型数字化转型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
析;
(三)建设本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基础条件
(一)本区域、本单位在推进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基础。包
括行业应用案例、技术解决方案、技术基础,以及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