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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拟调整变更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

政策来源: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2-06-08 | 50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非遗名录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成都市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管理办法》《成都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评估办法》有关规定,部分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区(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非遗处会同市非遗保护中心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经综合评估和核实,报经领导同意,拟对部分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变更,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69日至1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处。

受理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1923室

  编:610042

  人:刘老师

受理电话:028-61883816、13111881800

电子邮箱:88012134@qq.com

附件:拟调整变更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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