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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四川省2022年度文旅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2-06-01 | 18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厅直各单位,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按照《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任务,为促进科技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融合发展,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开展四川省2022年度文旅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对评审排名靠前的实验室将优先推荐申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以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与智慧化运用、沉浸式体验技术、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文化旅游创新服务、文化和旅游装备设计与研发等领域为主,围绕我省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发展需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文化旅游科技基础研究、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

二、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须是在四川省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科研实体。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若进行联合申报,须确立一个法人单位为主要依托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权责。

2.申报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重点实验室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

3.现有的科研实体运行良好,研究方向明晰且符合文化旅游科技发展战略,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4.在本研究方向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积累有较雄厚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基础数据,有科研成果转化的应用案例,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国内知名,省内领先。

5.拥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且在本研究方向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的创新队伍。

6.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固定的科研场所且相对集中,仪器设备满足科研需要。

7.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名称能体现研究方向,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避免宽泛。

三、申报要求

此次申报采取限额方式,除厅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外,其余单位经所在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评审后推荐至省文化和旅游厅,成都市限报10项,其余各市(州)限报1项,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项。

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于2022年7月10日-18日登录智游天府四川省文旅重点实验室申报系统http://zdsyssb.tsichuan.com如实填写《四川省文旅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详见附件1),提供申报材料。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严格审查后,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包含审核推荐意见)和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在系统中报送至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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