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第一批专项资金区(市)县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2021〕4-151)文件精神,我市实施了2021年彭州市“西花町”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建设项目,现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结余资金27790.59元。为充分利用好成都市级财政资金,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可进入、可参与、景观化、景区化”的要求,保护修复一批形态优美、特色鲜明、魅力独具的川西林盘。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作,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努力探索成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为诠释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乡村表达、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支持对象
能够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困难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四、支持方向
(一)结余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沟渠、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川西民居风貌改造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景观绿化等)。
(二)结余资金优先支持有策划规划、有土地整理项目、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镇(街道)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
(三)结余资金不得用于项目的策划、规划、宣传等工作投入,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五、项目完成期限
2022年12月31日。
六、申报材料
申报结余资金项目的申报主体应根据本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参见附件。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七、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由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复核评审批复后,项目申报业主应立即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八、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
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起项目工作主体责任,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做好项目申报筛选及报送等工作,特别是及时规范落实好项目,确保资金绩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
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对发现项目建设中违纪违规情况的应及时上报市级资金主管部门并取消财政资金支持,进行严肃查处。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强化督导,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整改存在问题。
(三)严格资金管理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结余资金用于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由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