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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2-05-09 | 155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申请核定。

1. 申请。支撑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的机构、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建设单位、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利导航工作任务的单位,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予以核定。

2. 核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核定名单,与遴选确定的机构一并发文认定。

五、组织保障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规范、指导和布局。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强化工作协同和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安排,形成机构支撑服务基地、基地服务产业需求的建设合力。

(二)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应制定完善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人员、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条件保障,并确保安全自主可控,满足承担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支撑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针对机构项目实施质量、成果应用效果、工作支撑水平、公益服务贡献等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对不符合建设标准、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负面影响较大的,公告退出建设序列。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推荐工作,于6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推荐名额分配表.pdf

     2. 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申报书.doc

     3. 证明材料清单.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运用促进司  庞志鹏  姬翔  010—62085371  62086705  邮箱:chanyechu@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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