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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旅游工程四个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2-05-05 | 1585 次浏览: | 分享到: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

9.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四川省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在职称评审系统“文档下载”栏下载)和《破格推荐报告》,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10.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应对全部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扫描时只扫描公示页)、单位公示结果分别进行扫描。

11.委托评审函扫描件。委托评审单位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单位职工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关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栏(有关事项将第一时间在上面发布),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相关工作。

2.申报人员准备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以及央属驻川单位,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做好委托评审相关工作。  

4.厅直单位艺术中级职称评审参照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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