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2-04-29 | 2883 次浏览: | 分享到: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三)同期活动。第八届大赛国家层面还将举办3项同期活动,即“创撷硕果”—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创联虹桥”—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创享未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校长论坛。

五、组织机构

(一)本次大赛由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四川省委、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主办,西南石油大学、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都支行共同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厅厅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创新创业。

(四)各学校应成立校级竞赛组织委员会,由本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本校各阶段赛事的组织实施。

(五)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