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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品牌产品广告宣传业务付费发票复印件; 6、开展品牌产品广告宣传业务银行转账(付费)凭证复印件; 7、与合同约定内容对应的品牌产品广告宣传实景图片。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品牌推介展示项目补贴。 申报材料包括:(请按以下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1、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展邀请函复印件; 5、参展报名表复印件; 6、参展人员交通、住宿付费凭证复印件; 7、参展照片。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注意事项 本次补助资金总额为50万元,采用先报先补,补贴资金不超过计划资金。若本次申报总金额未达到50万元,剩余资金将留到下一年继续申报,依然采用先报先补的方式。 六、上报时间 资料备齐后,请各业主将材料拿到二办10楼1014进行初审,项目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张洪粟 13730850271 罗 凯 18224433987 附件:2021年“产油大县”示范县--推进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订单化”建设实施项目申报表
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