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核能开发科研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发布机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发布时间:2022-04-24 | 4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依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核能开发科研项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对清华大学牵头承担的“方舱式电子辐照灭菌器”核能开发科研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承研单位

评定

等次

总经费

概算

(万元)

拟补助

金额

(万元)

1

方舱式电子辐照灭菌器

清华大学、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同威信达技术有限公司

及格

600

210

 


  如对上述项目验收结果和补助金额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4日至4月28日期间(5个工作日)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意见受理部门:国防科工局二司。


  联系电话:010-88581905,传真:010-88581516。


国防科工局二司

2022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