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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4-21 | 182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各市(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审定,现将《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8日


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加快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单位、绿色低碳重点企业等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每个20万元资助。建立健全“两站一基地”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予以撤销。

二、加大博士后招引力度。每年发布全省博士后招收需求目录,组织开展博士后招引活动。鼓励博士后合作导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引荐博士进站。鼓励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博士后招收引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省内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在职或超龄人员提供支持,占比可不低于流动站可用招收“三类人员”名额的50%。

三、日常经费资助全覆盖。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可申请每人两年16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费用等,切实保障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四、加大科研项目资助力度。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每年资助100项,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20万元/项、一等资助10万元/项、二等资助8万元/项、三等资助5万元/项。省级科技计划向博士后倾斜。

五、加强优秀博士后培养。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并享受“天府英才A卡”相关支持政策。实施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每年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终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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