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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4-01 | 2058 次浏览: | 分享到: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雅科资〔2022〕4号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应明确各自工作责任,须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2.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有指南明确规定的,依照指南具体要求),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和上月末银行对账单)以及自筹资金承诺书。

4.有逾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5.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环保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雅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无明确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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