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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教〔2022〕7号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华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2-02-25 | 39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民办学校补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二、工作实施

(一)小学入学

1. 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 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9日—20日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

(2)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申请就读成华区学校的,申请人须于4月25日—5月12日关注并进入“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模块进入“2022 其他政策入学”进行信息填报,完成信息采集。5月13日—5月15日,携信息采集所有材料原件到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

(3)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成都工匠、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华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申请人须于5月16日—5月18日关注并进入“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读中小学”模块进入“2022 其他政策入学”进行信息填报,完成信息采集。5月19日—5月20日,携信息采集所有材料原件到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3. 资料审核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30日—6月2日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4. 公办小学入学

6月15日,各登记点(学校)公布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服务范围。6月21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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