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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及考察人选的公示

政策来源: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03-23 | 10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第十四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考核成绩及考察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十四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等规定,现将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第十四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及考察人选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干部群众如有疑问或反映情况的,请于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一、成绩公布  

考核总成绩详见附件。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引进,其成绩不排名,不公布姓名。考核当天缺考人员不公布姓名,未列入考察人员不公布姓名。  

二、考察  

考察对象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交纳诚意金。  

三、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四、体检  

体检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本公示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请相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察和体检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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