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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凉山州县(市)和州直部门(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州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和现代农(林)业园区考评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2-28 | 325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凉山州县(市)党政和州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转型跨越发展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凉山州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等有关要求,州委农办、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凉山州县(市)党政和州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州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和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考评工作。

考核考评工作经自查申报、日常抽查、交叉检查、统计监测、部门评分、综合评议等程序形成建议名单。2月25日,建议名单经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评定会理、宁南、会东3个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有关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为“优秀”等次,对应县(市)评为“凉山州乡村振兴优秀县”;拟评定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等19个州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有关负责同志为凉山州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对应部门(单位)评为“凉山州乡村振兴优秀单位”。拟命名西昌市礼州镇等7个乡镇为“凉山州乡村振兴先进乡镇”,西昌市安宁镇柏枝树村等43个村为“凉山州乡村振兴示范村”。拟命名西昌市高二半山农业产业园区等20个园区为“凉山州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

根据《四川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834-6997701)、信函(地址:西昌市正义南路39号、邮政编码:6150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或邮件(邮箱lsnbdckhk308@163.com)等方式向州委农办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其中:县(市)意见应由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出具。

附件:1.拟评定2021年度凉山州乡村振兴优秀县(市)、优秀单位名单

   2.拟命名2021年度凉山州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示范村名单

   3.拟命名2021年度凉山州州级现代农(林)业园区名单

中共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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