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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政策来源: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2-03-02 | 1154 次浏览: | 分享到:

附件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入驻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平台。

(二)有专人负责开展追溯、合格证等相关工作,全年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不低于150张(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24点)。

(三)无社会信用不良记录。

(四)生产档案完善。

三、建设内容(两项内容同时开展)

(一)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工作,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入驻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平台。

四、项目资金总额及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总额20万元,根据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在成都东部新区的排名进行奖补,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排名新区第1-5名的主体分别奖补10000元、7500元、6000元、4800元和4200元;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排名新区第6-10名的主体每个奖补3500元;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排名新区第11-30名的主体每个奖补3000元;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排名新区第31-50名的主体每个奖补2000元;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排名新区第51-100名的主体每个奖补1000元。

五、申报及审定程序

(一)各镇(街道)按要求组织条件成熟、生产档案完善、积极性较高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提出申报,所在镇(街道)对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汇总报送至应急安全管理局。

(二)应急安全管理局组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2022年具体实施项目,并汇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成都市核准备案。审查合格项目通过网络对社会公开。

(三)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复核评审,评审合格项目按程序批复后备案;不合格项目责成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成都市财政局核减预算、收回资金。

(四)备案批复下达后,由应急安全管理局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启动实施。

 

附件: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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