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19.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七、提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 20.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引导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 21.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揭榜制,对揭榜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22.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建设,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3.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4.对国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校地合作、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等重大创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八、加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力度 25.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排位前三的主研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主研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6.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级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个人,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九、大力聚集高端紧缺人才 27.每年在“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中重点支持国防科技领域领军团队和人才。 28.对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的自贡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资金和安家补助。 29.深化拓展市校(院、企)战略合作,支持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引才用才、培养研究生,在机构编制、人才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