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8.对首次通过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9.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建设 10.鼓励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来自贡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30万元补助,对评估为优秀的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11.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成果行业共享,且获得省级后补助支持的创新联合体,地方按省级后补助金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12.推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文化创意、技术转让、科技咨询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应用示范服务成效显著,经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五、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 13.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14.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15.对新备案入库的国家、省级瞪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16.对首次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六、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17.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省级院士(专家)产业园认定的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18.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全国、全省决赛的企业或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