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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在蓉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2-01-04 | 239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区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大力加强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积极增加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对在蓉高校院所围绕成都主导产业发展增设专业学位硕(博)士点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打造高水平研究生培育平台和基地
        (四)鼓励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主动依托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通过创新校地企合作模式联合打造一批集创新研发、项目孵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研究生实践基地。到2025年,建成1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其中对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联合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五)鼓励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与国际知名学府、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搭建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具有高水平科技开发与合作能力的多学科、跨领域、跨国别的协同创新平台,助力国际高端产学研基地落户成都。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国际性研发机构,分两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加强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对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每个实验室300万元配套资助。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依托成都市重点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生规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和发展
        (七)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蓉高校(科研院所)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聚焦前沿医学、区块链、能源互联网、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重点引进具有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经历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蓉漂计划”,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的资金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八)鼓励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采取“校企共用、政企校共担”的原则,联合建设一支稳定的高水平兼职导师队伍,扩充研究生导师优质资源。鼓励在蓉科技型企业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开展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非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经审核,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规定学制学费的50%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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