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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牛区着力“招大引强、招优引专”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0-29 | 9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六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 支持企业上规上限。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并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范畴的“北斗+”产业类企业,给予企业管理人才团队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 支持企业上台阶。对已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范畴、在金牛区持续经营满三年、年度经济贡献增幅达到 10%的企业,当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时,分别给予企业管理人才团队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培育龙头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北斗+” 特别重大产业化项目、大院大所改制成立的区域总部,经区委、 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给予最高 1000 万元的补贴。鼓励并支持 区级产业引导基金,对特别重大产业化项目、区域总部进行股权投资。

第八条 促进产业聚集。对产业聚集度高、示范效应明显, 且园区入驻企业当年在金牛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总额实现正增长的产业园,以园区入驻企业在金牛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总额的10%为参照数,给予产业园区运营方最高 100 万元的支持,用于改善园区内配套设施,提升产业服务质量;园区运营方或入驻企业(不含区内迁入)在金牛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较上年度每增加 1000 万元,给予园区运营方管理人才团队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一园区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第九条 支持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

1. 支持卫星互联网、物联网载荷研制。对企业或科研院所 聚焦发展卫星互联网产业,积极争取并在金牛区建设国内卫星互 联网、卫星物联网领域重大项目载荷研制的,经认定,按照项目在研发投入、设备采购等方面总投入的 10%,给予企业或科研院所最高 100 万元的补贴。

2. 支持卫星互联网基础建设。鼓励企业面向卫星互联网产 业生态,布局建设地面基站和网络、数据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产业链板块。经认定,按照项目年度在设备采购、建设等方面总投入的 1‰,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补贴。

3. 支持卫星互联网产业市场化运营。鼓励企业在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地理勘测、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卫星互联网技术和终端示范应用。经认定,对实现行业领域市场化应用的项目,按照项目年度应用服务收入的 10%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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