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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加快中藏医药产业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甘孜州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1-04 | 2145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强化企业培育。实施小微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积极培育市场前景好的小微企业,鼓励小微企业产品升级,走“专、精、特、新”之路,每年培育小微企业1 户, 到2025 年我州中藏医药产业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 户。按照《甘孜州州级财政奖补办法》,对在州内注册的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 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 0 万元; 对在州内注册的中藏药企业新获得国家新药、保健食品生产批准文号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分别给子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

十、加强人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落实对引进的硕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并全职服务3 年以上的民营企业,给予6 万元引才补贴。结合全州工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宽广视野的企业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企业家。组织中藏医药企业人才参加小微企业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训,到2025 年累计举办10 期,培训企业管理和技能人才400 人。强化藏医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培养中藏医、中藏药专业人才。加强藏医从业人员技术培训,重点对企业药材种植、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人才抓好专项培训。

十一、搭建服务平台。定期开展中藏药产业调查,建立有效的产业运行监测机制。开展运行监测、调查研究、品牌评价、网上问诊等活动,积极推介中藏药材及产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中药博览会、药品展销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大会。引导企业用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企业诉求,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十二、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医药制造业重大项目实行环评预审,实施环评豁免管理一批、承诺审批一批、加快推进“三个一批“管理。加强中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宣传中藏医药产业发展优患政策、推进产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绩、新经验,支持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开办专题栏目和版面,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藏医药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三、强化绩效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中藏医药产业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考核,建立总体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按序时进度合理设置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细化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做好跟踪监测,定期正报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进展。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各县(市)专题研究、项目建设、争取资金以及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对重点县(市)产业发展重点检查,形成激励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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