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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1-11-24 | 35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二)加强工业互联网赋能。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支持地方和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网络互联试点示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负责)

(十三)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加快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推动实现精益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五、提升工业设计附加值

(十四)推动工业设计赋能。推动发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等机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工业设计服务,提升中小企业产品附加值。(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五)鼓励设计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开展工业设计云服务,鼓励工业设计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建立市场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激发设计成果转化动力和活力。(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十六)引导开展专利布局。充分发挥各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有效开展专利布局。推动发明专利审查提质增效,压减专利审查周期,为中小企业创新成果提供有力保护。(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七)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择优奖补一批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成效显著的省份,支持中小企业获取和转化专利技术,面向中小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财政部、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导与服务,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活动,畅通维权渠道。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加强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完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开展海外展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助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九)发挥展会和平台对接作用。借助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展会活动,充分发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平台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采购支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输出配套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大中小企业采购对接服务,打破供需信息壁垒,助力中小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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