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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3年2月1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办法(暂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1-05 | 117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一条 市科技局、市统计局负责对获得补助的单位开展不定期抽查,对违规支出补助资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督促退回财政补助资金,将该单位列入失信名单,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内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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