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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政策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07-30 | 3523 次浏览: | 分享到:

19.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补贴力度。对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广元境内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科技创新性质的创业实体(如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对创新成效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并符合《广元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可给予3-10万的创业补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20.加大对青年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成立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广元办公室,组织实施SYE项目(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向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创业青年发放3—10万元免息、免担保的创业资金贷款,贷款周期为3年,并一对一匹配专家导师开展创业帮扶。对入驻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的创业青年或团队,经审核可给予场租全免或部分减免的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加强对农民及农业领域内创新创业支持。鼓励返乡群众等各类群体创建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对其创办的符合条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承担农村、农业发展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和委托;对被评选为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业服务超市,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5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对获得绿色食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名牌、四川名牌等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2.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到广元创新创业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士及首席科学家、国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六类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每月分别发放10000元、5000元、3000元、800元、400元的工作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对通过省“千人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200-500万元的资助。同时,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社会养老、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配偶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口安排工作。(牵头单位:市人才办;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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