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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

政策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12-29 | 26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服务保障方面

11.进一步完善市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对特大重大项目,设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和对接联系窗口,建立“市领导亲自协调+一个班子(领导小组)+一个窗口(职能部门)+专人现场跟踪服务”机制,形成市主要领导每季度深入企业协调服务,分管领导不定期召开项目现场会、专题协调会,职能部门常年跟踪服务的三级跟踪服务体系。

12.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手段和园区投资公司推动两种方式,大力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通过租赁或转让给企业的方式,压缩企业非生产性资金投入和时间成本,让企业“拎包入驻”、轻装上阵。

13.进一步改善物流运输环境,鼓励成立专业物流公司,配套电子企业物流服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物流效率。推广多式联运,加快构建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物流相关信息互联共享,鼓励企业间运力资源共享,提高运输车辆实载率。

14.支持银行业、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电子信息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鼓励有关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支持引导电子信息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电子信息产品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5.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模式,协助电子信息企业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定向委培、合作办班,为企业提供员工来源。大力整顿劳务中介和培训机构乱象,引进并使用专业性强、配套服务完善的劳务中介服务机构,按照企业需求开展员工招聘及订单式培训,切实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五)招商引资方面支持政策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按照市投资促进局制定《广元市承接电子信息产业优惠政策》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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