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计划安排资金20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06万元,县(区)级资金374万元,其他资金120万元。(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九、实施文体惠民
58.安装健身器材设施。计划安排资金9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93万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59.☆实现6个公共图书馆、6个文化馆、49个文化站(中心)、2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计划安排资金526.2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26.29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60.☆实现2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计划安排资金23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00.1万元,市级资金29.9万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61.☆对1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改造。计划安排资金35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50万元。(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十、推进便民服务
62.☆实施4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80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3.☆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11000人次和法律援助案件服务1700件。计划安排资金9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2万元。(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64.建设2个社区服务站。计划安排资金16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130万元。(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65.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点60个。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0万元,其他资金20万元。(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66.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67.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计划安排资金67.8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67.83万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注:带“☆”为省级民生实事。
图解丨攀枝花市2021年十大类民生实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