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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邛崃市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2-07 | 18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大力发展新经济新模式。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积极打造“宅经济”应用场景,鼓励电子商务、点餐购物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线上线下新业务,培育在线教育培训、远程医疗康养等新业态,引导房地产企业采取网上预约、VR看房等方式拓展线上交易,推广商超、餐馆、农贸市场“无接触配送”等全新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科局、市住建局)

十一、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质效。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受理、现审现勘、审监同步、视频勘验、云评审会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限和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6小时内;全面实行预约现场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管家式服务机制,落实专员全程帮办代办,提供上门审批服务;对100人以上的项目安排防疫指导专员,驻场办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产业功能区)

十二、加强政策措施统筹落实。成立邛崃市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制定实施细则和流程,明确申报程序和手续,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快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健康稳定运行。设立邛崃市应对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稳定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各产业功能区)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四川省、成都市出台的政策措施,遵照执行,与我市政策措施同类不同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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