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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邛崃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6-11 | 2323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具体执行时,本办法根据邛崃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如果有变化以申报通知为准。有其他涉及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一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第十二条  有效期及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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