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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具体执行时,本办法根据邛崃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如果有变化以申报通知为准。有其他涉及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一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第十二条 有效期及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