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推进修改《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指南》。(农业农村部负责)
9.推进修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改革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政策
10.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11.制定出台知识产权有关分项规划。(知识产权局负责)
12.制定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中央宣传部负责)
13.制定《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14.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负责)
15.扎实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工作。(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6.制定出台关于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局、中科院、中国科协负责)
17.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优化央地合作会商机制,面向省、市、县、园区及企业、高校、科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知识产权局负责)
18.探索推进外观设计制度改革。(知识产权局负责)
19.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措施》《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规则》。(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完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
20.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央宣传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开源知识产权合规标准、开源社区代码贡献规则标准等,开展行业开源知识产权风险及合规问题研究,加强行业开源知识产权合规评估与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22.研究完善国有文艺院团、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措施。加强数字文化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评价、权益分配和维护机制。(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负责)
23.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数字版权保护的融合创新研究。(广电总局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4.全面总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工作成效和问题,加强对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的指导,研究完善知识产权上诉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探索建立涉知识产权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协调办理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