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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9-13 | 35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着力强化重点项目支持服务

( 十三)聚焦聚力提升重点项目含全量。

每年确定100 个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全市重点推进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给予要素匹配和支持服务。重点推进项目原则上从全市重大功能性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中筛选,功能性项目要具有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增强“五中心一枢纽功能"、引领“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加快建设等重大战略意义;产业化项目要聚焦“5+5+1“ 现代产业体系,具有加快构建产业生态圈、培育创新生态链、建设产业功能区等龙头示范作用。申报国家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原则上从市重点项目,特别是市重点推进项目中筛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政府]

(十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市重点项目服务室对省、市重点项目全面实行”项目长服务制”;各区(市)县政务服务部门设立重点项目服务室,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首席服务制”,提供从立项到竣工投产的全程高质量服务。组织开展省、市重点项目业主专题培训,对项目前期工作全流程进行案例式辅导。实行省、市重点产业化项目“承诺制”,推行产业功能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性“区域评估“,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网络理政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提升“互联网十重点项目“管理能力。

依托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 整合项目管理资源,实现集规划生成、项目储备、审批服务、远程调度、问题协调、效能评价于一体的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线上十线下“管理。通过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12345 市长公开电话、重点项目市领导邮箱“直通车”,多渠道收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网络理政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 县政府]

(十六)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项目服务。

扰乱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秩序、侵害重点项目业主权益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运用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银行

信贷等领域。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履约情况督查,确保对省、市重点项目业主承诺的服务事项及时兑现、落实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限期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着力创造重点项目良好投用条件

(十七)提早完善重点项目周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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