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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1-22 | 1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吸引高端人才落户。鼓励市内工业企业高管和高技术人才(最多不超过公司缴纳社保总人数的8%)落户简阳,自社保缴费日起开始计算,以其薪资个人所得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连续3年按8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后,由企业兑现给个人)。

(七)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对市内工业企业进行的市外非关联的并购重组,形成总分公司的,按其对地方新增经济贡献的80%,给予连续3年的补助。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政策、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有关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或年度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不按规定缴纳税费及社会保险金的企业,一律取消当年度享受扶持政策的资格。

(三)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须书面承诺在我市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低于5年(自享受政策次年起计算),在此期间不迁离注册办公地、不改变在本市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须退还所有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政策内容由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五)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执行过程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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