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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2-15 | 25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二、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支持校院地企协同攻关,支持企业申请市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开通网上推荐“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上年度研发投入产生增量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市级资助到位资金5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牵头单位:区新科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

十三、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申请市级科技金融补贴,支持2020 年“科创贷”到期企业享受市级贷款展期,支持贷款展期的企业和新获得“科创贷"贷款企业申请市级贷款贴息。对疫情期间参与信用评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市级补贴金额的50%给予每户每年信用评级费用补贴,总额不超过3 万元。对疫情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担保机构获得贷款担保的企业,按照市级补贴金额的50%给予每户每年担保费用补贴,总额不超过10 万元。(牵头单位:区新科局;贵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

十四、大力发展新经济。围绕互联网医疗、智慧康养、智慧交通、智慧物流、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尽快发布郫都区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打造"宅经济“应用场景,鼓励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发展远程医疗、网上配餐服务、商超到家等服务业新业态和消费新场景,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上交易额超过100 万元的企业(其中餐饮、超市、莱店线上交易额超过50 万),按实际产生配送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新科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

十五、推广“不见面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网上渠道进行办理,为企业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帮办代办、智能线上咨询等服务。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对新增产能项目技改备案实行网上申报即办,对100 人以上的项目安排防疫指导专员驻场办公。[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贵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各街道(镇) ]

十六、提供企业法律服务。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贵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各街道(镇) ]

本政策措施自2020 年2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为止。本政策涉及的企业是指注册地、税收解缴地在郫都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受到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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