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核
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街道(镇)残联对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无效)的,应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资料整理汇总,填写《20XX年成都市郫都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汇总花名册》(附件2)上报区残联。
(四)审批
区残联在收到街道(镇)残联上报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街道(镇)残联。
(五)托养
街道(镇)残联收到区残联反馈的审批结果后,及时通知残疾人到服务机构办理托养服务手续(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残疾人需与服务机构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接受托养服务。
五、补贴方式
寄宿制托养: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残疾人或监护人每季度凭缴费发票到区残联办理补贴手续,区残联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发放到残疾人或监护人指定银行账户。
日间照料:区残联每季度按照服务对象人数给予服务机构补贴。
居家安养:区残联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按季度将补贴发放到残疾人的社保卡。
六、工作要求
(一)残疾人参加托养服务坚持自愿原则,由残疾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残疾人需与服务机构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同一年度内,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补贴不重复享受。残疾人参加托养服务必须满6个月及以上才能申请更换服务机构。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必须取得合法资质,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相关要求。
(三)新增人员从申请并审批通过的次月开始享受补贴;补贴对象户口迁出本市、补贴对象亡故或补贴对象因残疾程度减轻等原因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在次月停发托养服务补贴。
(四)区残联定期组织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开展考核评估,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的提高。
七、其他事项
(一)对每一个享受补贴资金的残疾人,各街道(镇)残联须将其托养落实情况及时录入到“量服”平台,确保在平台能查找到每一个补贴对象的具体信息。
(二)本细则由区残联会同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之前发布的有关残疾人托养方面的文件如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成都市郫都区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审批表
2.20XX年成都市郫都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汇总花名册
附件1
成都市郫都区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户籍类别 | 城镇□ | 家庭人口 |
|
农村□ | 联系电话 |
|
残疾类别 |
| 残疾等级 |
| 残疾证号 |
|
自理能力状况 | 长期卧床 |
| 本人经济状况 | 无业 |
|
行为严重障碍 |
| 无固定收入 |
|
家庭经济状况 | 低保证号 |
| 是否困难家庭 | £是 |
低保补差 | 元/月 | £否 |
家庭住址 | 区(市)县 乡镇(街道) 社区(村) |
监护人姓名 |
| 监护人电话 |
| 监护人与受托人关系 |
|
申请托养服务类型 | £ 寄宿制托养 £ 日间照料 £ 居家安养 |
申请人承诺 | 郑重承诺: 我符合托养服务条件,现自愿申请残疾人托养服务,本人已知晓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待遇,我承诺我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残疾人本人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未领取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本人(监护人):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残联意见 |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残联意见 | 审批人: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