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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6年9月29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育激励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9-29 | 334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三条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统筹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需求为导向,开展企业在职员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技能提升培训,按省市文件规定给予企业或承训机构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第五章 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


第十四条 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奖励。对区内新获评为面向本校学生(本单位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省级、市级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区内新获评为面向社会公开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省级、市级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引进省级、市级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并在双流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当年认定人数达1000人/年以上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第十五条 专项职业能力认定机构奖励。区内企业、专业培训机构或行业组织等,围绕产业发展中的新工种、新职业、新业态,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认定标准,并获省市授权开展新兴职业专项能力考核认证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第六章 技能人才培养氛围建设


第十六条 技能竞赛组织奖励。支持区内高校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经认定后按照竞赛级别给予承办单位单个比赛项目最高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单个比赛项目参赛人数达30人以上的,经申报获批后,给予最高5万元/项目的一次性补助;镇(街道)、产业功能区、行业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单个比赛项目参赛人数达50人或参赛单位达10个以上的,经申报获批后,给予最高5万元/项目的一次性补助。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职工代表双流区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给予500元/天·人的补助;在技能竞赛中获奖,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选派企业最高5万元/项目、3万元/项目、2万元/项目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航空经济局、成都芯谷发展服务局、西开区管委会、生物城管委会、各镇(街道)]

第十七条 技能竞赛奖励。职工代表双流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名次,单个项目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职工在区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名次,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前3名按照程序认定为“双流工匠”。(牵头单位: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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