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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0-04-03 | 3455 次浏览: | 分享到: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备案表》区商务局批复材料

(5)特色餐饮入驻证明。(包括租房或购房合同、发票、纳税申报表、特色餐饮品牌授权或直营证明)

(6)装修专项审计报告(需从成都财政会计网《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中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社区服务科

咨询电话:82766310

6、其他说明

餐饮企业需正式营业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

(四)鼓励上规模

1、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经温江区商务局认定的餐饮企业。

2、支持条件

政策有效期内,新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特色餐饮企业。

3、支持标准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申报材料

(1)《温江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备案表》区商务局批复材料

(5)入库证明材料

5、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社区服务科

咨询电话:82766310

6、其他说明

入库证明材料需经区商务局认定。

(五)鼓励做大做强

1、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经温江区商务局认定后的餐饮企业。

2、支持条件

(1)已入驻温江的特色餐饮企业,在政策鼓励区域内开设新店。

(2)已入驻温江的特色餐饮企业,年度地方经济实际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

3、支持标准

符合支持条件(1)可参照《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第五条、第六条,享受装修补贴、上规入库奖励。

符合支持条件(2)按其较上一年度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增量部分的50%连续三年给予奖励。

4、申报材料

(1)《温江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备案表》区商务局批复材料

(5)纳税证明材料

5、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社区服务科

咨询电话:82766310

6、其他说明

(六)鼓励交流合作

1、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经温江区商务局认定的餐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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