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备案表》区商务局批复材料
(5)特色餐饮入驻证明。(包括租房或购房合同、发票、纳税申报表、特色餐饮品牌授权或直营证明)
(6)装修专项审计报告(需从成都财政会计网《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中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社区服务科
咨询电话:82766310
6、其他说明
餐饮企业需正式营业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
(四)鼓励上规模
1、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经温江区商务局认定的餐饮企业。
2、支持条件
政策有效期内,新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特色餐饮企业。
3、支持标准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申报材料
(1)《温江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备案表》区商务局批复材料
(5)入库证明材料
5、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社区服务科
咨询电话:82766310
6、其他说明
入库证明材料需经区商务局认定。
(五)鼓励做大做强
1、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经温江区商务局认定后的餐饮企业。
2、支持条件
(1)已入驻温江的特色餐饮企业,在政策鼓励区域内开设新店。
(2)已入驻温江的特色餐饮企业,年度地方经济实际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
3、支持标准
符合支持条件(1)可参照《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第五条、第六条,享受装修补贴、上规入库奖励。
符合支持条件(2)按其较上一年度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增量部分的50%连续三年给予奖励。
4、申报材料
(1)《温江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备案表》区商务局批复材料
(5)纳税证明材料
5、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社区服务科
咨询电话:82766310
6、其他说明
(六)鼓励交流合作
1、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经温江区商务局认定的餐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