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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关于支持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12-05 | 29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年复合高增长: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100万元以上,且三年复合增长20%以上;企业经济贡献区级实得保持增长。

对首次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三)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10年(不含)内、未上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估值5亿美元以上但不足10亿美元的为潜在独角兽企业。

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为独角兽企业。

对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四)支持申报成都市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对我区当年入选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资金奖励。对我区当年入选新经济百名优秀人才的个人,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五)支持新经济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对我区入选成都市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成都市梯度培育计划或新都区梯度培育计划并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采用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照企业当年所获风险投资额的1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扶持,每户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累计不超过三年。[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第四条 支持重点新经济产业形态发展

(六)发展数字经济

1.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落户。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能级500强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在新都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注册资本实缴2000万元以上并开工建设或运营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总额按照企业初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缴注册资本进行核定,并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新科局、各产业功能区(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支持创新研发。支持企业围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开展算法理论、开发平台、应用软件研发。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其实际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20%,年度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享受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额作为计算依据。[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

3.发展工业大数据。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云基础设施及协同办公、会议系统、行政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基础云服务。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设备管理或融资租赁、制造流程管控及优化、制造协同、供应链协同、远程运营维护或服务、能耗管理优化等通过“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经信局、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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