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优享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成华区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8-19 | 44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特重项目实施一企一策

第二十四条 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投资规模大、影响带动力强、经济贡献好的特别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对区域经济有重大支撑的项目、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等,经认定,可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执行。

六、附则

(一)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成华区内的企业或驻区事业单位(不含区属国有公司、区级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且正常存续期不低于 10 年或达到相关协议约定的年限。在此期间迁出的,其享受的扶持、补贴和奖励必须全部退回。

(二)本政策与其他专项扶持政策所涉及的同类型奖励、补贴等扶持,同一企业享受政策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申报,但不可重复享受。企业年度享受区级财政扶持奖励总额(本 政策中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不超过其当年地斱经济贡献总额,对 3 年期满或 5 年期满一次性申请的企业,3 年或 5 年享受扶持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3 年或 5 年地斱经济贡献总额。

(三)本政策中的政策兑付时间,原则上在次年 3 月 31 日前(不超过次年 6 月 30 日),根据企业完成相关经济情况予以兑现。特别重大项目,经认定,在签订相关约束性履约协议的前提下,第一年扶持政策可先期兑现,自第二年起按规定时间予以兑现,也可根据其当月地斱经济贡献完成情况,次月予以兑现。对同一企业在年扶持总额不变(或 3 年、5 年扶持总额

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企业需求,经审定,对其中分项政策及兑现斱式进行优化调整。

(四)对优质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蓉城人才绿卡”保障范围,分层分类提供落户、医疗、住房等综合服务,具体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人才政策执行。同时,尊重企业意愿, 企业将年度应享受区财政扶持奖励全部或部分且金额达 50 万元(含)以上用于支持成华区社会事业发展的,企业高管子女在区属学校入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五)在执行中,如遇省、市、区政策叠加实施,企业可分别提出申请,叠加享受政策。省、市以上政策明确由地斱配套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突破附则(二)相关要求。

(六)本政策所有条款由区投促局负责解释。具体扶持政策兑付由企业向龙潭新经济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或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报(政策兑付申请表可网络下载),经属地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审核后直接兑付至企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