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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实施方案》及《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的十条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7-27 | 4295 次浏览: | 分享到:

4. 传承创新老字号和特色小店。鼓励老字号企业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深化产品创新与设计,开展内容营销,打造网红新品牌。鼓励社区传统小店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深度挖掘小店城市记忆与文化,提升小店形象与业态,打造“成都味儿”特色小店,形成独特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5. 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传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领域实体企业和单位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开展全渠道数字化内容营销,发展自有创新品牌或联营跨界品牌,开展集成服务、供应链服务、定制化服务等创新业务。鼓励企业开发具有本地文化符号和原产地标识的特色产品体系,鼓励企业开发绿色健康、数字智能等消费新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街道办事处〕

6. 打造城市时尚活动新平台。鼓励举办彰显青羊文化符号及地理标志的高品质、品牌化、时尚化的“展”、“演”、“秀”、“市”、“节”等主题活动,重点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文化场馆、特色街区、文创园区与时尚品牌联合策展、联手搭建主题秀场,高品质开展前沿品牌展会、国际赛事活动、知名时尚秀展、文化艺术节、美食嘉年华等活动,打造时尚活动集聚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少城国际文创谷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完善新消费要素保障体系。

1. 发布新消费机会清单。定期发布新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产品机会清单,以市场机会吸引创投资本、创新项目和创业团队聚集。围绕重点场景领域举办场景策划沙龙、对接会等主题活动,促进市场供需双方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委社治委,各街道办事处〕

2. 创新项目运营机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鼓励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对重要商业空间改造提升、新消费项目和品牌进行联合投资或合作经营。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管理办法,支持国有企业从城市形象提升、长期资产增值等维度,实行更为灵活的资产投资和运营方式。〔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属国有公司〕

积极推进区级绿道特许经营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等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文体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鼓励商业业主自建景观照明设施,探索将重点区域社会自建景观照明设施纳入集中供电系统。依法依规对商家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做好服务。〔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3. 加大老旧载体改造。大力推进重点区域老旧商业载体、闲置物业、街巷底商的改造提升。鼓励业主按区域规划和业态导则自主改造,对改造利用空闲物业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的,完善联合评审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实施容缺受理审批,推进重点区域街巷底商业态优化调整,提升商业品质。〔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住建交局、区发改局、区规自局、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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