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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实施方案》及《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的十条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7-27 | 4292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成青府办〔2021〕15号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

促进新消费发展实施方案》及《青羊区关于

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的十条

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实施方案》及《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的十条支持政策》已经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新消费发展、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持续创新供给,培育壮大新消费,加快成都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活力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抓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机遇,落实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持续创新供给,打造美好生活消费新场景,发展消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壮大新消费企业主体,扩大优质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形成一批创新典范,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活力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商业化逻辑。坚持政府在规划、政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示范性项目建设方面的引领作用,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载体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

——坚持突出青羊特色,推动价值转化。充分依托青羊的历史人文生态优势,以文化为本底,以时尚潮流为引领,以生活美学为底蕴,以文化、生态价值转化为核心,突出发展户外经济、美学经济、夜间经济等形态,积极引进策展式、沉浸体验式、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塑造人文价值鲜明、商业功能融合的消费空间,提升城市魅力品质。

——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更好地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文效益、城市形象之间的协调关系,推进财政政策与土地、人才、投资、公共服务等政策形成合力,整合公共资源和市场资源,以市场换投资,以机会引投资,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活力区建设。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打造10个以上新消费示范场景,推动形成一批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和城市标识性的新消费活力空间,树立青羊活力新形象;引进培育一批新消费供给头部企业和品牌企业,新消费产品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100亿元,总额继续保持五城区前列,力争新消费企业在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比重提高到20%以上,新落户国内外品牌首店100家以上,发展培育特色小店100家以上,建设夜间经济示范点位20个以上;新消费创新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新场景试验田、消费新业态策源地、消费新模式先行区、消费新生态“培育场”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以场景营造为核心塑造高品质消费空间。

1. 推动形成全域全时全景消费空间格局。重点推动打造七大类场景,形成“三片三线三园”+节点型体验式商业中心+若干社区美空间的消费空间格局。

七大类场景:主题街区、时尚艺术、公园游憩、文创跨界融合、生活欢聚、邻里和美、线上线下互动等七大类场景。

三片:少城片区、文殊坊片区、天府广场片区及皇城坝-祠堂街等三个历史文化融合消费示范街区。

三线:一环路及寻香道、锦江公园府河滨水区、金沙遗址-金沙滨河公园等三条生态人文融合消费示范游线。

三园:成都国际非遗创意产业园、成都西村文化创意产业园、峨影1958国际影视创意孵化园等三个文创跨界融合消费示范园区。

2. 重点营造七大类消费场景。

——历史文化与现代潮流交融的主题街区场景。

场景特点:以历史文化街区为支撑,营造老街巷、老建筑、老成都味道与文艺情调、精致感、潮流感结合的“最成都”街区场景,让人们在历史文化街巷的漫游中,感受不一样的老成都范儿,体验慢生活新潮流。

重点点位:文殊坊片区、宽窄巷子片区、琴台路。

打造内容:通过场景设计与周边街巷有机联结,深度挖掘呈现少城生活、汉唐国风、成都近现代文化等经典文化符号,植入时尚国潮、老字号、主题秀场、精品民宿、文化茶咖、文创快闪和市集、楼梯秀、美食狂欢夜、夜间演艺等业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文体旅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兴城建公司〕

——文化与科技互动的时尚艺术沉浸式场景。

场景特点:以城市级的文化设施为重点,打造以展示、交流、互动为核心的成都时尚艺术生活体验“首选地”,让人们在典雅的艺术空间中沉浸下来,接受美学熏陶,悉心体验时尚与艺术结合、高格调审美的新时尚生活方式。

重点点位:四川大剧院、金沙遗址博物馆、金沙演艺综合体、文殊坊妙圆剧场、成都体育中心、成都市博物馆、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科技馆、四川美术馆。

打造内容:积极推进文化文博场馆探索市场化合作模式,创新文化内容表达,叠加现代时尚科技元素,发展时尚艺术策展、品牌首展首秀、沉浸式互动剧场、VR、AR秀、文博夜游、沙龙等业态。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区少城国际文创谷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人文生态和谐相融的公园游憩场景。

场景特点:以城市公园、绿道、滨水区为重点,打造市民可进入、可欣赏、可参与、可消费,具有丰富交互性、故事性元素,更具人文特色、更佳游玩体验的公园绿道消费新场景,让人们在滨水旁、绿道中感受花香诗意生活、流连于有趣的户外活动,在子街巷感受街巷里坊、市井烟火、微醺惬意的闲适亲切。

重点点位:锦江府河段、寻香道、百花潭公园、金沙滨河公园、文化公园、清水河绿道、星河绿道。

打造内容:重点推进上述重点区域改造提升,串联子街巷形成游线体系,发展生活美艺、滨水休闲、亲子探索、智慧运动、智慧书屋、夜间光影秀、茶社酒肆美食、传统工艺体验、生活市集等业态。

〔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委社治委、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

——活力创新的文创跨界融合场景。

场景特点:以文创园区、文创聚点为支撑,营造新锐文创与时尚消费融合的新潮场景,让设计者、创作者与消费者形成情景互动和反馈,在交流中碰撞激发灵感,在互动中体验新文创前沿魅力。

重点点位:成都国际非遗创意产业园、成都西村文化创意产业园、峨影1958国际影视创意孵化园、少城视井文创产业园、明堂创意工作区。

打造内容:推进上述文创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工作室+展陈、社交+文创聚点,发展数字媒体艺术、时尚策展、情景网红直播、快闪、手作体验、新锐演艺和秀场、设计师沙龙酒吧、潮玩集合新物种等业态。

〔责任单位:区少城国际文创谷管委会,区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城乡公司、兴光华公司、兴城建公司〕

——生活欢聚中心式的体验消费场景。

场景特点: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提升,营造区域性、节点型的生活方式体验消费新场景,使传统商业综合体蝶变新生,不再是一个零售柜台的填充,而是一个展览馆、一个乐园、一个生活方式的体验场。

重点点位:优品道广场、富力广场、新城市广场、今站购物中心、青羊万达、鹏瑞利(青羊)广场。

打造内容:积极推动商业综合体业态创新、功能升级,以生活方式为线索,向以代际同聚的家庭欢聚休闲中心、美食娱乐中心、文教活动中心、健康管理和维护中心等新型空间转变。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邻里和美的社区生活场景。

场景特点:结合社区营造,打造一批体现社区地域特色,融入美学元素,提供审美体验,彰显主题特征,集便利服务、特色展示、消费体验、情感交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生活场景,让人们在家门口享受功能完善、便利高效、互助共享的社区服务,感受美好温暖和谐的邻里生活。

重点点位:25个社区综合体、背街小巷及老旧商业载体。

打造内容:依托社区综合体建设、背街小巷及老旧商业载体改造,在便利生活服务的基础上,培育发展社区工坊、共享服务、社区康养、儿童照护、文化艺术、教育培训等业态,构建“基础便民型+品质提升型”社区商业业态体系,建设普适审美体验和深度粘合社会价值、生活价值、美学价值的社区美空间。

〔责任单位:区委社治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线上线下互动交融的智慧场景。

场景特点:让人们品味时尚便捷、所见即所得的全新体验。

重点点位:宽窄巷子“全景宽窄”、文殊坊等智慧街区、各大文化场馆“云展览”、VR体验等。

打造内容:推动建设智慧商圈与智慧街区,打造一批“云旅游”“云展览”“云逛街”新空间,发展网络直播、在线综艺、视频会展、远程医疗、云上娱乐、数字艺术、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构建线下体验和线上互动相结合的智慧消费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以企业创生为引领提升新消费供给水平。

1. 发展壮大新消费企业主体。大力引进基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在线消费、智能消费、交互体验、内容消费等赛道新消费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构建新消费产业生态。重点引进在国际化高端商业运营管理、产品交易、数字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流量转化、品牌孵化等领域具有商业优质要素资源整合能力的平台型企业和具有营销结算功能的总部型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商务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2. 集聚时尚消费品牌。鼓励购物中心、商业运营企业、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招引发展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国际范儿”品牌首店、创新商业模式的全新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融合店,擦亮品牌消费新名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 扩大国际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进绿地跨贸港加快引进一批优质跨贸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进口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打造以全球精选商品及最新消费体验为亮点的跨贸生态圈。在重点商圈推动布局全球精选商品店、市内免税店、跨境电商O2O体验店,提供国际化、品质化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4. 传承创新老字号和特色小店。鼓励老字号企业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深化产品创新与设计,开展内容营销,打造网红新品牌。鼓励社区传统小店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深度挖掘小店城市记忆与文化,提升小店形象与业态,打造“成都味儿”特色小店,形成独特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5. 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传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领域实体企业和单位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开展全渠道数字化内容营销,发展自有创新品牌或联营跨界品牌,开展集成服务、供应链服务、定制化服务等创新业务。鼓励企业开发具有本地文化符号和原产地标识的特色产品体系,鼓励企业开发绿色健康、数字智能等消费新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街道办事处〕

6. 打造城市时尚活动新平台。鼓励举办彰显青羊文化符号及地理标志的高品质、品牌化、时尚化的“展”、“演”、“秀”、“市”、“节”等主题活动,重点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文化场馆、特色街区、文创园区与时尚品牌联合策展、联手搭建主题秀场,高品质开展前沿品牌展会、国际赛事活动、知名时尚秀展、文化艺术节、美食嘉年华等活动,打造时尚活动集聚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少城国际文创谷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完善新消费要素保障体系。

1. 发布新消费机会清单。定期发布新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产品机会清单,以市场机会吸引创投资本、创新项目和创业团队聚集。围绕重点场景领域举办场景策划沙龙、对接会等主题活动,促进市场供需双方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委社治委,各街道办事处〕

2. 创新项目运营机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鼓励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对重要商业空间改造提升、新消费项目和品牌进行联合投资或合作经营。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管理办法,支持国有企业从城市形象提升、长期资产增值等维度,实行更为灵活的资产投资和运营方式。〔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属国有公司〕

积极推进区级绿道特许经营制度、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等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文体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鼓励商业业主自建景观照明设施,探索将重点区域社会自建景观照明设施纳入集中供电系统。依法依规对商家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做好服务。〔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3. 加大老旧载体改造。大力推进重点区域老旧商业载体、闲置物业、街巷底商的改造提升。鼓励业主按区域规划和业态导则自主改造,对改造利用空闲物业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的,完善联合评审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实施容缺受理审批,推进重点区域街巷底商业态优化调整,提升商业品质。〔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住建交局、区发改局、区规自局、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

4. 强化规划与用地支撑。在城市更新改造、社区治理、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规划建设方面,综合考虑新消费项目产业植入、场景营造的需求,强化策规一体化。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按有关规定执行差异化供地价格。对产业功能区城市商业地标及TOD综合开发商业项目,积极申报纳入市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区规自局,区住建交局、区发改局、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委社治委、区执法局、区商务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国有公司〕

5. 推进多元化投资方式。积极向成都新经济天使基金、新经济产业基金推介青羊新消费企业和项目。创新财政资金激励机制,探索运用新消费产业基金、国有企业代持政府股权投资、与企业共有知识产权等“补改投”方式,支持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文效益的新消费头部企业和示范性新消费场景。鼓励企业商家与金融机构、平台企业等合作,开展数字货币、消费券等创新活动。〔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

6. 深化人才支撑。引进和培育复合型商业运营、供应链管理、时尚职业经理人等高技能专业人才,壮大新职业消费人群,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服务技能和国际语言、服务礼仪培训。对新消费人才分层分类提供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住房、创业扶持、出入境和停居留等综合服务,提供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等安居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7.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变“事前设限”为“事中划线”“事后监管”。围绕户外消费、美学消费、首店消费、夜间消费等消费热点,创新管理制度,明确场地设置区域,设置标准和准入条件,鼓励利用公共空间与剩余空间开展假日步行街、创意市集、策展、新品推广发布等活动。对户外电子显示屏、商家自建的夜景照明设施的设置提供更快捷高效的服务。积极落实川渝事项通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规自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审批局、区住建交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

8. 强化营销宣传。统筹协调国家、省、市媒体,整合新媒体资源,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范围宣传、推介青羊新消费重大项目、示范场景、领军企业和优秀产品,营造浓厚氛围,促进新消费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9. 搭建专业服务平台。与高水平专业机构合作,搭建投融资、人才引育、商业资源对接、品牌推广、商圈商街大数据应用等专业化服务平台,提高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金融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青羊区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加强区级部门、功能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国有平台公司协作配合,建立服务专班,对新消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领军人才,强化统筹协调和对上政策争取,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强化责任落地,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建立新消费目标考核体系,将新消费发展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灵活运用多种工具加强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消费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制定青羊区促进新消费发展的全要素政策措施,加大对新消费场景营造、供给主体、供给平台和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新消费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委社治委、区文体旅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财政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探索新消费统计监测体系。探索新消费指标体系和指数,科学动态衡量新消费规模、结构和发展态势。探索建设商圈街区大数据平台,对人流结构、时段和变化规律等数据进行分析,为规划制定、业态调整、营销活动策划等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统计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附件:重点区域重点点位打造场景表


序号

布局

重点区域

重点点位

重点打造场景

建议植入业态

1

三片

少城片区

宽窄巷子片区

主题街区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时尚国潮、老字号、主题秀场、匠心匠造、精品民宿、文化茶咖、文创快闪和市集、夜间演艺等

2



琴台路

主题街区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3



少城视井

文创跨界融合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音乐演艺、数字媒体、时尚工作室+展陈、时尚策展、网红直播、文艺沙龙、潮玩集合店等

4


文殊坊

片区

文殊坊核心区

主题街区场景

时尚文艺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汉服研发展示营销、非遗展示、沉浸式剧场、时尚国潮、文创快闪和市集、文化交流培训、美食等

5



周边区域

主题街区场景

老字号、特色小店、文化茶咖、文创市集等

6


天府广场片区、皇城坝—祠堂街

四川大剧院、四川美术馆、四川科技馆、成都博物馆、四川省图书馆

时尚文艺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时尚艺术策展、品牌首展首秀、沉浸式互动剧场、VR、AR秀、文博夜游、文艺沙龙等

7



皇城坝—祠堂街

主题街区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时尚国潮、主题美术馆、艺术画廊、老字号、特色小店、精品民宿、文化茶咖、文创快闪和市集、楼梯秀、美食狂欢夜、夜间演艺等

8

三线

一环路及寻香道

一环路悠雅市井青羊主轴

邻里和美场景

文化体验、医疗健康、商业零售、科技体验等

9



青羊宫周边

公园游憩场景

老字号、特色小店、茶社酒肆、主题酒店、健康养身、主题餐饮等

10



芳邻路片区

主题街区场景

公园游憩场景

邻里和美场景

主题酒吧、艺术餐饮、花草主题跨界店、艺术酒店等

11



望仙场街道、锦绣工厂片区

主题街区场景

汉服文化创新体验业态、品质餐饮、主题书店、滨水休闲、茶艺、咖啡、甜品、轻餐等

12



寻香道沿线

主题街区场景

生活美艺、滨水休闲、传统工艺体验、特色市集等

13


锦江公园府河滨水区

锦江公园府河滨水区

公园游憩场景

文创跨界融合场景

邻里和美场景

汉服文化创新体验、老字号跨界融合店、高品质文化及商务交流会馆、主题文化餐饮、具有科技时尚感的潮流消费业态、策展式零售业态、文创手作、创意潮玩、文具集合店、生活美艺、滨水休闲、夜间光影秀等

14


金沙遗址—金沙滨河公园

金沙遗址

时尚文艺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时尚策展、品牌首展首秀、沉浸式互动剧场、VR、AR秀、文博夜游、沙龙等

15



金沙滨河公园

公园游憩场景

生活美艺、滨水休闲、亲子探索、智慧运动、智慧书屋、夜间光影秀、传统工艺体验、市集等

16



金阳路

主题街区场景

邻里和美场景

火锅、美食、茶咖、社区生活服务、夜间光影秀、互动式公共服务设施等

17

三园

成都国际非遗创意产业园

成都国际非遗创意产业园

文创跨界融合场景

公园游憩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婚尚、音乐时尚大型主题秀、主题酒店、展览展示、艺术工作室+展示、文创市集、运动健身、美陈打卡、餐饮娱乐等

18


成都西村文化创意产业园

成都西村文化创意产业园

文创跨界融合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体育+、工作室+展陈、美食+、文创手作、演艺和秀场、沙龙酒吧、潮玩集合新物种等

19


峨影1958国际影视创意孵化园

峨影1958国际影视创意孵化园

文创跨界融合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沉浸式影剧、美食+、演艺和秀场、沙龙酒吧、潮玩集合新物种等

20

节点型体验式商业中心

骡马市—太升路商圈

今站购物中心、富力广场

生活欢聚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社交+、运动休闲、时尚亲子、文化娱乐等

21


金沙—光华商圈

仁和春天光华店、优品道广场、西单商场

生活欢聚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时尚潮流、网红餐饮、休闲体验、亲子娱乐、文化教育、新零售等

22


青羊新城商圈

青羊万达、鹏瑞利(青羊)广场

生活欢聚场景

线上线下互动场景

亲子娱乐、萌宠、主题餐厅、运动健康等

   



 

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

发展的十条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快新消费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根据《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打造新消费示范场景

支持在青羊区重点区域打造主题街区、时尚文艺、公园游憩、生活欢聚、文创跨界融合、邻里和美、线上线下互动等新消费场景。经评审,对纳入市、区城市更新重大工程范围,具有带动性、引领性的新场景项目,择优按实际投入的30%分阶段给予实施主体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00万元;对其他具有示范性的项目,择优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实施主体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00万元。实际投入包括租金或物业购置费用、改造费用、业态植入费用、场景推广费用等,其中场景推广费用补贴金额不超过总补贴金额的20%,对“网红”效应显著的消费新场景的推广费用补贴比例可适当提高。〔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鼓励发展品牌首店和创新特色店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区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支持建设国家主题馆、全球精选商品店、市内免税店、跨境电商O2O体验店。支持引进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上有创新突破,以及对商业氛围和特色打造具有促进带动作用的概念店、跨界融合店、老字号品牌店、特色店项目。对上述项目,综合评估项目影响力、面积、投资额等因素,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含租金、装修、配套设备购置费、品牌授权费等)的50%给予项目方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00万元。对于主动调整业态、支持项目入驻的业主方,按项目方获得支持的30%给予奖励,业主方与项目方为同一主体时,按项目方政策享受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支持打造城市时尚品牌活动平台

鼓励举办高品质、品牌化、时尚化的“展”、“演”、“秀”、“市”、“节”等主题活动,对单次成本在100万元以上的活动,综合评估活动影响力带动力、活动成本、活动可持续性等因素,择优按不超过其投入成本扣除上级补贴后余额部分的50%比例给予主办方支持,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同一活动可最多支持三届(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

四、鼓励底商优化调整提升社区商业品质

对纳入城市更新重大工程、特色街区打造、社区商业调整计划项目范围中的底商,主动按照项目业态导则调整经营业态的,经认定,按每平方米600元标准,按店铺面积给予主动调整者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底商按照有关指导提升店铺形态(包括店招、外立面装饰、外摆、橱窗展陈等)的,经认定,根据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委社治委,各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引育新消费平台型总部型企业

大力引进培育新消费领域的头部企业,支持具有优质资源整合能力的平台型企业和具有跨区域营销和结算功能的新消费总部企业落地我区。对孵化、投资或关联引进一批企业(品牌)在我区生态发展、生态体系内的企业(品牌)年度销售(营业)收入总额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或年度合计区级地方贡献首次达到200万元、400万元的平台企业和总部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享受上一等级奖励的,达到下一等级后,补足其奖励级差部分),其中50%可用于对管理运营团队的奖励。

对平台和总部企业孵化、投资或关联引进的企业(品牌)落户青羊区的,按孵化、投资或关联引进企业(品牌)年度新增地方贡献的50%(扣除已经享受的地方贡献奖励),给予平台和总部企业奖励,支持其加快生态构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

六、鼓励新消费企业扩大规模

对纳入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统计的新消费企业,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10%且地方贡献实现同比增长的,且销售(营业)收入增幅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销售(营业)收入增量的1%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的50%可用于对企业管理团队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七、支持传统消费企业创新转型

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领域企业和单位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开展全渠道数字化营销,发展自有品牌或联营品牌,开展集成服务、供应链服务、定制化服务、跨境电商等创新业务。支持开发具有本地文化符号和原产地标识的特色产品体系,支持本土优秀品牌与知名IP进行跨界合作。在以上领域评选一批创新转型示范企业或单位,综合评估其运营架构创新、销售(营业)收入、技术投入、地方贡献等情况,择优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部分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八、引育新消费高端人才

强化新消费人才激励,每年评选一批在场景营造、商业创新转型、新产品新模式开发、城市消费品牌推广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或重要创新的新消费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经认定的新消费平台型、总部型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人才,按其个人地方贡献的100%给予人才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支持新消费人才申请青羊区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消费人才分层分类提供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住房、创业扶持、出入境和停居留等综合服务,提供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等安居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卫健局、区住建交局、区公安分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九、支持数字货币和消费券推广

支持企业或机构结合重大节会、重要街区和场景营造,开展数字货币、特色消费券推广,为区域内商业导流。对按要求开展数字货币和消费券推广的企业或机构,按实际核销金额的1%给予补贴,每次活动补贴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三次。〔责任单位: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强化新消费发展保障服务

对新消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领军人才,建立服务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和对上政策争取,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搭建投融资、人力资源、市场资源和品牌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审批局、区住建交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文体旅局、区金融局、成都天府文化公园发展服务局、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定期发布青羊区新消费机会清单,强化对外推广宣传,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高新产品新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鼓励商业业主自建景观照明设施,探索将重点区域社会自建景观照明设施纳入集中供电系统。依法依规对商家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审批,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利用公共空间与剩余空间开展高品质户外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鼓励改造利用老旧载体从事新商业业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实施容缺受理审批。〔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和更新局、区审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附则

(一)本政策原则上适用于注册或税务关系在青羊的企业和机构,具体要求在细则中进行明确。

(二)本政策与青羊区其他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企业和项目符合本政策中同一类型多个条款的,可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享受。

(三)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各条政策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进行解释。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印发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成青府办〔2021〕15号

相关解读请查看附件:《青羊区关于持续创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发展的十条支持政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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