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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的通知

政策来源:中国质量协会 | 发布机构:中国质量协会 | 发布时间:2024-04-25 | 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品牌培育工作,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2024年继续组织开展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发布(以下简称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7月15日。

二、申报类别

企业品牌创新成果旨在评选出有特色、有成效的品牌建设工作经验和案例,成果项目分为五类,包括:品牌战略创新、品牌传播创新、品牌形象设计创新、品牌数字化创新、品牌管理创新。

三、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

(一)对申报或推荐企业的基本要求

1. 中国质协会员单位。

2. 遵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

3. 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

4. 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

5. 注重品牌建设,健全、落实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6. 具备明确的品牌战略和方针、相对成熟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7. 积极参与品牌培育活动,运用品牌管理理论和方法,开展企业品牌建设创新。

8. 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舆情事故。

(二)对品牌创新成果的要求

1. 符合所申报或推荐的类别,并且有特色、有成效、有带动作用和推广意义。

2. 具有创新性,并形成自己独有的、可供推广学习的品牌管理经验或模式。

3. 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以项目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或推荐。

四、评价程序

(一)企业申请(推荐)。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的企业,可以从上述类别中选择一类或多类(类数不限)自行申报。

申报企业需按《2024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申报书》(见附件)要求填报。每项成果需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申报书(word格式、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扫描件)一式一份发送至邮箱caqpinpai@163.com,同时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至活动办公室。

申报书中务必准确填写申报企业、申报联系人、通信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联络评审相关工作事宜。

(二)专家评审。中国质协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品牌创新成果评审依据《品牌创新成果评价指南》(T/CAQ 10302-2016)团体标准进行,经合议提出五类品牌创新成果的建议结果。

(三)审定与公示。中国质协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对专家评审的建议结果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的最终结果向社会公示宣传。评审结果于2024年12月前在中国质协网站及“全面品牌管理”官方微信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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