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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 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4-04-25 | 6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推动优秀曲艺、木偶、皮影作品不断涌现,促进曲艺、木偶、皮影艺术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将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国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成果,激发曲艺、木偶、皮影表演艺术团体创作生产活力,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促进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河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邯郸市人民政府 

  三、时间地点 

  202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河北省邯郸市 

  四、主要内容 

  (一)举办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演出。组织一批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参加展演,其中大、中型剧目6至8台,组台演出节目40至50个。 

  (二)召开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发展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艺术家、院团代表,围绕全国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演出现状及发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 

  (三)举办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人才研修班。组织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人员约30人开展理论学习、观摩与研讨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艺术家授课,组织学员观摩展演并提交心得,开展学员交流与座谈。 

  五、申报要求 

  (一)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演出 

  1.申报作品应为2018年以来创作首演的新创作品或整理改编作品,思想性、艺术性俱佳,深受人民群众喜爱。新创作品应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体现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整理改编作品应充分保持本艺术品种的传统特色,内容健康、表演精湛。 

  2.60分钟以上为大型剧目,30至60分钟为中型剧目,30分钟以下为小型节目。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申报大型剧目或中型剧目1台、小型节目6个,中国煤矿文工团可申报大型剧目或中型剧目1台、小型节目3个。 

  3.每个申报作品填写《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申报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近期高清演出录像(需带字幕)和电子版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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