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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支持都市工业创新实践补助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4-25 | 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经信财〔2024〕24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支持都市工业创新实践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企业在2024年4月25日—5月24日期间,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 https://tfryx.tfryb.com/;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

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相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管理员登录地址http://10.1.213.121/cdprs/#/userLogin;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并于2024年6月5日前将同意推荐的报告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4,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以正式文件报送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都市产业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都市工业载体公共配套设施补助项目

(一)申报主体

纳入成都市都市工业重点创新实践的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或特色街巷或专业楼宇的建设企业或运营管理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公共配套设施实际投入的 10%分别给予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最高5000万元、特色街巷最高1000万元、专业楼宇最高500万元补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须为“2023年成都市现代都市工业重点点位和培育单位名单”中点位的相关公共配套设施项目。

2.申报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包括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新建或改造的物业管理、道路、绿化、就餐、卫生、通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循环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人才引进、智慧园区、采购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申报项目没有享受且未正在申报同类财政支持资金。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都市工业载体公共配套设施补助项目申报书(2024年)》(附件1),须包含《申请都市工业载体公共配套设施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公共配套设施补助项目投入发票明细汇总表》。

2.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项目竣工(完工)证明材料、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合同、项目竣工(完工)证明材料、项目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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